守住父母的本分和角色,幫助孩子確立界線和規矩,在不傷害和羞辱孩子的前提下,完成對他們的管教,這才是對他們未來最大的負責。 1 前兩天我去參加同學聚會,女同學A帶著7歲的兒子一起來。見面后,大家起立和這對母子打招呼,但孩子只顧著低頭玩手機游戲,頭都懶得抬。 飯菜上桌后,孩子嚷嚷著要吃肉。A夾完肉,又放了些青菜在孩子的盤里,沒想到孩子不樂意了,把桌子上的盤子碟子全都擼到了地上,動靜太大,把樓道里的服務員都吸引了過來。 我們都以為這回A肯定會好好“管教”這個孩子了,沒想到她輕描淡寫地對孩子說:“別生氣了,不就是吃飯么,要不我帶你去吃漢堡?”壓根就沒提摔東西這事兒。 A走了之后,同學們議論紛紛,大意就是說,A沒把孩子教好。 2 好父母,從不執著于和自己的孩子做朋友。 我相信每個為人父母者,都想成為自己心中的那個“好爸爸”“好媽媽”,但是對于“好”的概念,我們的理解常常過于狹隘。 聽說過這樣一件事兒,因為工作地點變動,鄰居面臨搬家,新家的地址離孩子舊的幼兒園有一個半小時的車程,于是媽媽找孩子商量是不是可以換個幼兒園。沒想到家里4歲的孩子明確反對,原因是他很喜歡現在班上的小朋友。 經不住孩子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請求,這個媽媽做出了搬家不換幼兒園的決定。但是很快她就扛不住了。 為了孩子不遲到,她每天6點半就得出門,折騰著把孩子送到學校,自己再去上班,碰上堵車,一準遲到。 可是,這能怪4歲的孩子么?在孩子心里并沒有遠近的概念,他只是不愿意和自己喜歡的朋友分離而已。如果真要人為此負責,那也應該是那個心軟的媽媽。 因為她完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,為孩子安排好新家附近的幼兒園。同時,允許孩子為了換幼兒園而傷心,在孩子表達思念原先那些小朋友的時候,溫柔地陪伴他,安撫他的情感需要,做一個溫柔又負責任的媽媽。 但是她卻給了孩子與他們年齡不符的選擇權,看似是給了他們 “尊重”、“愛”和“自由”,但是結果就是讓大人跟著孩子一起遭罪。 3 用好你的權威身份,才是對孩子最大的負責。 現在熱衷于和孩子做朋友的家長越來越多,這可能跟小時候的經歷有很大的關系。我們這代人,小時候渴望自己的爸媽可以溫柔一些、和藹一些,蹲下來聽聽我們的心里話,就像朋友一樣,但是這種“訴求”大多沒有被滿足。于是,在我們成為父母后,我們就很容易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,從“專橫的獨裁者”,變成一個過分強調平等、溫柔,有求必應的二十四孝好爸媽。 法國兒童教育專家馬克·雷諾研究指出幼兒教育的兩個至關重要的因素,其中之一是樹立家長的權威,善于向孩子的“任性”說“不”。因為有時候,孩子并不知道什么對他們來說是最好的,而教導他們分辨是非則是父母的責任。 作為父母,我們是一個家庭的護航者,需要權衡考慮生活各個方面,為家庭的發展做出正確決策,為孩子的未來做出合理的規劃,但是這些,以孩子的認知,他們是很難理解的。 所以,我們可以去傾聽孩子的苦惱,允許他們合理表達出自己的想法,在某些事情上給予他們適當選擇的權利,但是不必刻意追求平等,事事和他們商量聽從他們的意見。 一個孩子誕生在我們的生命當中,在他18歲以前,我們就是監護者,是需要為他負責任的,我們的態度,會直接影響到他將來成為什么樣的人。 如果我們只強調完全的“尊重”而疏于對他們的管教,也就徹底地失去了教育他們的機會。結果就是造就一個不尊重權威、沒規矩、沒教養、自私自利的人。這樣的孩子,以后在學校和職場都會受更大更多的打擊。 守住父母的本分和角色,幫助孩子確立界線和規矩,在不傷害和羞辱孩子的前提下,完成對他們的管教,這才是對他們未來最大的負責。 4 孩子成年之前,我們可以也應該及時糾正他們的行為,約束和歸正他們的心,引導他們不偏航,盡我們所能使他們成為獨立、健康、正派、快樂的人。 但是當孩子成年之后,我們的有效期就過了,孩子已經不再是孩子,在他們心中我們失去了“權威”的身份,這時再怎么努力,效果也不會好,甚至會引起反面效果。 這時,則需要我們更多采用一種平等的姿態去傾聽、陪伴和見證成長。適時地給他們“意見”,而不再是命令或者要求。 最后,引用龍應臺的一段話:在黃金時期內幫助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,珍惜老天爺賜給我的這份甜蜜禮物,并希望我在將來不要面對嘆氣、搖頭與后悔!而那時,孩子會因我充分利用了“有效期限”而成長為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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